文化资本家到底长啥样

五天前,bilibili 用户“机智的党妹”在 b 站动态发表内容,表示自己在视频拍摄选址问题上犯了错误:

昨天我发布的新视频引发了很大的争议,我要再次为我的无知和不恰当的行为向大家更郑重地道一次歉。7 月 3 日中午我发布了一支中文歌曲《触摸天空》的舞蹈视频,视频中有一个分镜拍摄于旅顺博物馆门口。我在选景时忽略了旅顺博物馆在艺术文化和历史方面的深厚含义,我的无知导致了这样一个严重的错误,评论的所有指责我都接受,对此我深感抱歉!对不起!

这件事,暴露出来这是一个明显的宣扬不健康社会认识的文化资本家。

本篇文章写于今年 6 月 21 号,修改于今天。

我们先来看对资本家本身的定义吧。在一般的定义中,资本家大概是指:

  • 无偿占有并分配生产资料的,
  • 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成果的,
  • 自身依靠资本产出为生的,
  • 和劳动者是剥削与被剥削关系的

人或者阶层中人的集合。其中,只要劳动者和资本家之间不存在亲缘关系,且构成雇佣和被雇佣关系的,即认为存在剥削与被剥削关系。但有一种例外——在公有制经济主体中,劳动能满足劳动者集体利益,因而不存在剥削关系,被认为是安全的。

所以,理论上讲,在目前这个阶段,能严格满足社会主义“消灭剥削”这一最终目标的,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主体只有三种:公有制企业、家族企业、个体工商户。

在我自己的语境中,把“资本家”的概念做一点演绎。满足以下特征的人,被我叫做文化资本家:

  • 生产文化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歌曲、音乐、电视节目和书籍、电影、报纸等),且
  • 隶属某一个资本家或经济部门,或自行建立经济部门(通常是私营企业),从而形成某种雇佣与被雇佣关系,且
  • 能从中获得超过一般人群收入水平的利得,从而与普通水平的民众形成一定程度的差距,甚至严重脱离群众,且
  • 他(她)以某种形式,直接从事专业文化内容的生产创作,或者在文化项目的某个部分中承担主要职能,且
  • 以如下形式之任意两者吸引社会注意力,并获得经济收入:
    1. 使用逼迫、同伴压力、非技术手段的诱骗(社会工程学)、道德绑架等不正常方式获取收入的;
    2. 利用过度的技术性包装,营造具有强烈感觉刺激的内容的;
    3. 文化产品内容粗制滥造、老套或抄袭,缺乏实质内容,或制作者水平明显不合格的;
    4. 宣扬不健康社会思想(违反法律法规;反动;宣扬暴力、恐怖、歧视;鼓吹有神论;鼓吹极端个人主义、形式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
    5. 有合理理由怀疑制作者或企划受境外势力或团体资助的;
    6. 干扰传播秩序,占用社会注意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7. 明显崇洋媚外,例如过度渲染境外、国外“生活方式”等的。

其中,第五条下的各项中,如命中 4、5、6、7 任意一项,即可视为满足了第五条。

在资本市场中,仅占有非资本要素用以交换报酬,且不以任何方式投资厂商的人,被叫做劳动者,也就是无产者。

这样一来,谁是文化资本家就很清楚了。对,我指的就是那些挂靠在一个公司名下,带领一群其它部门的人一起做文化内容产出,产出的内容有弊病,而且脱离群众的人,有一些人已然担在了这个标准的边边上。比如银临(隶属于杭州裁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litterzy(和伦桑是一套人,隶属于南京桑海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而对于私营厂商,有常识的国人在从小接受的各种教育下,都应该自觉提高警惕!

总之:

生产文化作品∩盈利(通常由厂商运营)∩脱离群众∩内容有弊病 → 文化资本家

文化资本家的目的:维持自身利得。在自己已经攫取了大量财富的情况下,他们用自己生产的文化产品固化观众的认知,观众变成大量吸食同一种文化产品的忠实“拥趸”,变得不再自由地选择,从而心甘情愿地呆在文化牢笼里。工业化生产出来的批量文化产品,打破了人与人之间通过口口相传的推荐模式获取精神食粮这种经典而自愿的推荐方式,代之以轰炸般的商业推广,迫使一般文化受众的认知发生改变,甚至认为文化就应该是这样生产的。

人类的贫乏是怎么来的?就是这样来的。